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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法輪功晚期肺癌痊癒 堅持信仰退休警察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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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74歲的法輪功學員李中校先生是一名退休警察,他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被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鐵西區看守所。

李中校
李中校先生

曾患肺癌晚期 學煉法輪功八天不治而癒

李中校於一九五一年出生,一九六八年下鄉,一九六九年入伍,在濟南空軍二師三十九軍任空軍地勤機械師分隊長,參加過中越戰爭,一九八三年調到瀋陽於洪飛機場。一九八八年,李中校轉業到瀋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在十二路派出所從事基層民警工作二十餘年。李中校從軍、從警一生,盡職盡責,多次立功受獎。

二零零六年三月下旬,李中校出現胸痛、高燒不退症狀,到小診所打點滴十多天不退燒。轉到大醫院後按胸膜炎醫治,住院打針九天,花費一萬六千元仍不退燒(白天不燒晚上燒)。四月十三日做完磁共振後,最終被確診為肺門肺癌,而且已是晚期無法手術,醫生說最多只能活兩、三個月。做完胸穿後,醫生又說,患者高燒不退,隨時都可能死亡。

躺在病床上的李中校得知病情後極度悲傷,淚流不止。絕境中,他想起了法輪功。早在一九九八年,李中校就見證了親屬修煉法輪功後幾十年頑疾不治而癒的奇蹟。可是中共江氏流氓集團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迫害法輪功,使他錯失了修煉機緣。此時想到法輪功,他心中升起一線希望,當天下午就決定出院回家學煉法輪功。到家後,李中校開始觀看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的講法錄像,看一講煉一遍功,接著再看第二講,再煉一遍功,當天晚上他就退燒了,還出了一身涼汗。李中校一連看了八天錄像,每天看兩講,煉兩遍功,一連排了七天汗──隨汗液排出的黃色分泌物將蓋的被子印出整個人形,洗不掉。到第八天時,李中校已是紅光滿面一身輕,晚期肺癌不治而癒。

不僅如此,李中校患了七、八年的肩周炎、頸椎病,胳膊上有骨刺,還有當兵時留下的後遺症──遇到壓力就會緊張、全身關節發緊、酸痛、靠藥物維持睡眠;二零零五年他又患上了前列腺炎,這些病症和頑疾在他學煉法輪功這八天後全都不翼而飛了!李中校絕處逢生的真實經歷讓親友、同事們都感到不可思議,眾人紛紛稱奇:「法輪功這麼神哪!煉八天功就好了!」

修煉法輪功近二十年來,李中校身心受益,無病一身輕。

按真、善、忍做好人卻遭綁架、關押

李中校性格溫和,為人寬厚善良,修煉法輪功後更是嚴格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更好的人。他戒掉了幾十年的煙癮,在家裏是模範丈夫,體貼照顧妻子,家務活他一人承擔,任勞任怨,極具責任感與擔當。他與人為善,在工作中執法辦案注重人性化方式,即使面對嫌犯也是以誠相待、審訊時不打不罵不逼供,給煙抽、給買好吃的,用善感化對方,嫌犯被感化後就如實坦白了案情,從而提高了辦案質量與效率。有人說:李哥,我出來後第一個來看你。修煉後,李中校看淡名利,遭遇不公之事也能寬容大度,不與人爭、不斤斤計較。照顧岳父岳母時盡心盡力,細緻入微,四個女婿中老人對他最滿意、最信任,家中大事小情都讓他操辦。因他性格脾氣好,凡事又能為別人著想,因此有非常好的人緣,走在街上,經常有熟人主動打招呼問好,與親友、同事、鄰里間都相處融洽。

就是這樣一位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因為講了真話,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遭到不法警察綁架、抄家。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八點半左右,李中校在所居住小區──瀋陽市於洪區黃海花園一樓棟內被突然闖出的六、七個警察綁架。這夥人未穿警服、未出示工作證,未告知案由。李中校問他們是哪兒的?其中一人回答:省廳的。當天下午四點左右,五個警察闖到李中校家中非法抄家,依舊是未穿警服、未出示搜查證,他們搶走電腦主機箱、打印機、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手機、門鑰匙等私人物品及二千五百多元現金。警察未出示扣押清單,現場沒有見證人。

李中校先後被劫持到工人村派出所及鐵西區執法辦案中心,遭到警察孟令超、於亞倫兩次非法審訊,過程中,警察未向李中校告知案由、未出示與相關法律依據。從李中校早上被綁架,警察一整天都不給他飯吃。

八月十五日凌晨一點五十左右,警察半夜三更不讓李中校睡覺,將他拉到瀋陽維康醫院體檢,這時才給他一個麵包。體檢結果顯示,李中校血壓高160mmHg,心電圖不正常,無法送看守所。當天下午一點半左右,警察又將李中校拉到瀋陽醫學院附屬中心醫院(八院)做體檢,警察故意隱瞞了早上的血壓數值、體檢報告,強行將他非法拘禁到瀋陽市鐵西區看守所關押至今。目前親友非常擔憂李中校的身體健康情況。

警察所謂辦案全程違法 家屬維權依法控告

李中校遭綁架後,他的家屬多次到工人村派出所要求警察出具《刑事拘留通知書》及綁架關押當事人的法律依據,辦案警察態度極其強硬蠻橫,禁止家屬詢問案情,拒不出具合法手續,也出示不了任何法律依據。從所長到輔警對家屬均採取推諉、欺瞞、敷衍等態度,嚴重瀆職不作為。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工人村派出所辦事大廳窗口一戴眼鏡的輔警對家屬提出的各項訴求給予的回覆是,所長出差了,給另一個領導打電話,說只能返還鑰匙,其它都不能給。口口聲聲說他們有合法手續,但拒不出示;信口雌黃說法輪功是×教,卻拿不出相關文件。最後告知家屬如果有質疑,可以向上一級反映,以此搪塞家屬。家屬要求見辦案孟警官,輔警說他今天休息,讓明天再來。

八月二十一日,家屬見到辦案警察孟令超,其人態度極其蠻橫惡劣,禁止家屬詢問案情、不許家屬了解抓捕事由,要問這些就直接請家屬出去,又推脫:「我不是他的辦案民警,來找我幹甚麼?」當家屬告知已與當事人會見核實後,他又說「這個東西我無可奉告,你願意後期打官司,你找律師上檢察院打去。」還說主辦民警不是他。家屬問是誰,他卻說「我為啥要告訴你呀?」之後就將家屬往外攆,家屬氣憤地說:「你這態度是人民警察嗎?」其言行毫無職業警察的基本素養。

八月二十二日,家屬再次到工人村派出所找另一辦案警察於亞倫,要求出具《刑事拘留通知書》,於亞倫先是推諉說不是他辦案,然後就躲避,問完家屬姓名就出去了,家屬等了許久不給答覆、不見其人。等再看到他時,問他還要等多久?於亞倫竟直接說:「這事兒我不知道。」家屬讓他幫助找一下值班所長,他馬上說不在,開會去了,一走了之。找教導員,輔警也說出差了。窗口一個輔警(警號:F10252)拿著手機到走廊裏轉了幾秒鐘回來說:「能告訴你的都告訴你了,能給你的都給你了,沒給的那就是給不了你。」家屬直接指出這是違法辦案,此輔警不以為然地指著投訴電話說:「可以給督查打電話,這是你的權利,明白沒?」家屬打李麼所長的投訴電話,卻處於關機狀態。

家屬找出法律依據,《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明確了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認定的14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2011年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文件說明,法輪功書籍已被解禁,屬於合法出版物。在中國,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構陷法輪功學員,沒有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

基於上述事實,家屬認為李中校沒有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違法,更不構成犯罪。公安立案程序違法、刑事偵查違法、刑事強制措施違法,涉嫌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搶劫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等眾多罪名。

為制止這起人為製造的冤假錯案,家屬已於八月二十一日向相關部門遞交了《不予立案申請書》、《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解除扣押物品申請書》、《不提請審查批捕申請書》;並於八月二十四日向遼寧省公安廳、瀋陽市公安局、鐵西公安分局遞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要求公開拘留通知書;公開批准拘留李中校的公安機關負責人姓名、職務、居民身份證號碼;公開針對李中校的體檢報告等十八項內容。同時家屬依據《憲法》、《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對參與迫害的辦案警察孟令超、於亞倫,負責人李麼、張思宇等人提起控告,請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條款,追查被控告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恢復李中校的人身自由,返還私人合法財物,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及公民的合法權益。

在此奉勸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相關人員:莫要逆天而行,不要陷害無辜、摧殘良善,守住你心中的善良,為自己選擇一個不被追責的未來,才會擁有真正美好的未來!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瀋陽市鐵西區看守所:
地址:瀋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渾河20街80號(翟家鎮小挨金村),郵編110021
電話:024-25205437、024-25205459轉4106 (註﹕每週二可存衣服)
所長:叢松濤13840455656、15502417177

瀋陽鐵西公安分局工人村派出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南十一西路45-1號,郵編110024
電話:024-25735848
監督:024-25855432
所長:李麼17740089656、15502416268,警號107555
辦案副所長:張思宇024-25735848,警號108299
辦案警察:孟令超18540333595,警號108392
辦案警察:於亞倫,警號107193

瀋陽市公安局鐵西公安分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興華北街42號,郵編110025
電話:024-25855432、024-25857289
投訴:024-31932110
局長:王雷13940432299
國保大隊:024-25850233、25875637-13

瀋陽市公安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南京北街77號,郵編110002
電話:024-23105075、024-23105061、024-23105188
總值班室:024-23105090
國保大隊:024-25850233、024-2842260、024-24844574、024-24850789
局長王會奇
副局長:孫明、寧勇、朱朝鍵
紀檢監察組組長:吳寶軍

遼寧省公安廳: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皇姑區岐山中路2號,郵編110032
電話:0416-86992007、0416-86992028、024-86863555、024-86992307、024-86992245 (晝夜)
傳真:0416-86993059
舉報:024-86991552
辦公室:024-86992014
廳長:鄭藝024-86863555
副廳長:潘春吉、任振波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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